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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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二)

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分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相应递减,现将岗位取消、递减情况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招聘岗位

因无人报考,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取消以下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及编码

计划招聘人数

县属乡用岗位

定安县人民医院

0103-儿科医师

2

定安县人民医院

0106-影像医师

3

乡属村用岗位

乡镇卫生院

0112-临床医师2

4

乡镇卫生院

0114-公卫医师2

14

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定安县中医院

0203-放射诊断

医师

2

定安县中医院

0204-心电图、影像诊断医师

2

定安县妇幼保健院

0206-放射诊断医师

1

定安县妇幼保健院

0207-心电图、影像诊断医师

1

乡镇卫生院

0210-检验士2

1

乡镇卫生院

0212-放射诊断

医师

5

二、核减部分岗位招聘人数

因部分招聘岗位职数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具体核减情况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及编码

计划招聘人数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

核减招聘人数

剩余招聘人数

县属乡用岗位

定安县人民医院

0101-临床医师

15

14

1

14

定安县人民医院

0102-妇产科医师

3

2

1

2

定安县人民医院

0104-放射科医师

3

1

2

1

定安县中医院

0108-中医师

3

1

2

1

定安县妇幼保健院

0110-妇产科医师

3

1

2

1

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定安县人民医院

0201-放射诊断医师

3

2

1

2

乡镇卫生院

0209-检验士1

9

8

1

8

乡镇卫生院

0211-心电图、影像诊断医师

11

3

8

3

三、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定安县岳崧路第二办公区卫健委3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

4、职称证书;

5、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承诺书

7、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委托他人需要出示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事项: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审查期间未在指定时间内且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0898-63838305  

附件: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定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附件列表:
定安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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