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联合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定为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各招聘法院自行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11日-1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址
1.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楼707室(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
联系电话:0898-66962068
2.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三楼306室(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8号)
联系电话:0898-68623754
3.定安县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314室(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4号)
联系电话:0898-63830865、63833758
4.文昌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政治部(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305号)
联系电话:0898-63216051、63331018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均是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生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按要求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开展现场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由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将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签名并按手印)。发送到电子邮箱:z2041885161@163.com。
(三)如考生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附件2: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