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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第7号)
根据《2022年度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即考生所报考法院)按确定的时间,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各招聘法院承担。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即进入体检人员,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名额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本次招聘已建立递补机制,因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儋州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各出现1名空缺,按照1:1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各递补1名。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17日,考生须按各招聘法院(即考生所报考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具体安排以各招聘法院(即考生所报考法院)通知为准。
四、体检须携带的资料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未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的不予参加体检。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按各招聘法院(即考生所报考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签到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二)为避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体检前应保持健康生活,注意清淡饮食、规律作息,不熬夜、不饮酒,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