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以培养智障、自闭症学生为主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国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为配齐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提升我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所在地为海南省。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0.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具体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6日。
(2)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① 《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 提交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③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
④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⑤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⑥ 获奖证书等;
⑦ 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16日17:3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
(2)报名地点:琼台师范学院。
(3)现场报名材料:
① 《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 提交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③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
④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⑤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⑥ 获奖证书等;
⑦ 承诺书(附件3)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联系方式:霍老师:18889946846(屯昌县教育局)、宋老师:13976070111(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报考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应聘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确定为考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为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要求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则按实有笔试合格考生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形式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屯昌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拟聘人员如2023年8月31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898-67819116,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七、本工作方案及不尽事宜由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2023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附件列表:
附件1至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