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区两级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口市区两级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资格复审地址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法院负责,考生到相应的报考法院进行资格复审。
(1)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主楼三楼大法庭,联系电话:0898-66735370
(2)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255号)六楼608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8644007
(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10号)一楼法警队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784130
(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家事法庭旁调解室,联系电话:0898-65823273
(5)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二楼大法庭,联系电话:0898-65919717
4.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附有二维码及本人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内含本人信息、照片、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生证明。未按期毕业的,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4)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除提供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的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资格复审材料。
2.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考生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材料不全、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无故不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