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非编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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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非编制)公告(第1号)

亚市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非编制)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面向全国招聘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三亚市人民医院是三亚市政府属下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地处市中心,医疗占地面积约52亩,医疗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医院创建于1948年,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医院;2012年12月被海南省卫生厅批准为海南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 2016年2月正式成为海南省首家通过新国标评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于2017年5月被国家卫计委授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2017年9月被中国医院协会授予“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8年2月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三亚医联体医院; 2019年12月被国家卫健委授予为“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2019年12月我院引进的徐建国院士工作站(病原微生物)被省科技厅评定为“2019年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

二、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优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专业技术岗位缺口,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科学配置。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的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护理岗位: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后未通过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核,本单位有权给予解聘。

2.其他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等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yhospital.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按照报名时间可登陆(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1168),根据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13743)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4日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节假日不上班,但网络可继续报名)。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

①《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必须手写);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可事后按规定的日期补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扫描件);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⑧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格证书;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记载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同、但两者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的专业认同证明)。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④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yhospital.com//)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安排考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开考不设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考试。

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围,同时拟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后,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面试的,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和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通过笔试入围且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现场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4.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须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体检由三亚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体检和考察结果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公开招聘的考生按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除发布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8:00

咨询电话:0898-88021020(陈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021199

 

附件:1.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非编制) 

         2.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编制)报名登记表 

 

                                                                                                            三亚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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