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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推荐工作人选到海口市检察机关工作

根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推荐工作人选到海口市检察机关工作的公告》,现将业绩考评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业绩考评成绩

详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推荐人员业绩考评成绩表》(附件1)。


二、面试人选

根据业绩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推荐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二教学楼六楼(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8:0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不得由他人顶替参加面试,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考点考生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低于但不包括37.3℃)并出示健康码为绿色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进入考场后,在《防疫承诺书》(附件2)上签字上交。

咨询电话:68531189。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1.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推荐人员业绩考评成绩表.xls

2.防疫承诺书.doc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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